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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市房租排行榜!租房 你真的会吗?

发布时间: 2016-06-29 11:21:48

来源: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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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最新城市房租排行榜,你压力大吗?

根据中国房价行情平台发布的中国城市租金排行榜,对42个主要城市(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经济体量比较大的城市)的房屋租金进行对比后发现,北上深三大一线城市的租金在全国遥遥领先,广州以及杭州、厦门、三亚紧随其后,呼和浩特、石家庄等垫底,这和这些城市的房价水平基本吻合。在房屋租售比方面,厦门租金收益相对最低,要收租63年才能。

中国42个主要城市房租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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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排行我又贡献啦~

虽然你租房,但是你还真不一定会!

房子是自己找还是中介找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租房,都要先了解想租房子地区的租房市场均价。在了解租房市场均价时,可以采取两种可行的方法,分别是:

1、通过熟人、网络、小区广告来了解。这个方式可以节省费用,但是耗时耗力。

2、如果时间和精力有限,也可以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房屋托管公司,免去任何中介费用。

怎样找房又快又好

租房以下几个小窍门着手:

1、明确自己对房屋的要求:譬如独厨独卫、电梯房、南北通透等等。筛选出最贴近自己租房要求的,再联系看房。

2、计算交通和时间成本:市中心寸土寸金,但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也会增加成本,最好的选择是大商圈地区内交通便捷的边缘区域。

3、合租的,尽量选择两三居室:由于卫生间和厨房的租金要分摊到各个房间,所以居室越少,每间房平摊的价钱实际上就越多。但居室过多会影响居住质量,所以两居或三居室的性价比最高,分摊的租金一般能少400-500元,日常费用也可AA制。

租房注意哪些细节

1、时间:租房有时会花费很长时间,不要等到上一个房子快到期的时候才招。一般至少提前2周左右开始找房。

2、合租对象:最好选择和同学或者熟人合租。如果是和不认识的人合租,一定要互相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3、证件:自己租房的要查看所租房子的产权证、房东的身份证明等。如果是与中介签订出租合同,要查看中介机构与房东的委托代理协议,了解中介机构的代理时间。

4、警惕二房东:法律上,二房东如果将租赁的房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东的同意,否则无效。因此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东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此外,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租房者会承担比较大的风险。

看房该看什么

1、周围环境以及整体配套设施:查看房子是否临近马路、采光和通风,除此之外还要询问周边生活配套设施的情况,如菜市场、公交路线和就医条件。

2、门窗:检查防盗门的性能、窗户是否完好以及卫生情况,检查水管是否通畅、电路是否老化、能否使用大功率电器。

3、检查屋内配置:检查家具、家电是否老化、是否超过了规定的使用期限,了解适用煤气工具、淋浴器等物品的注意事项。

交接房子要注意什么

1、检查固定设施:如果物品不能正常运作或损坏,可以要求房东维修,如果房东承诺变更,有必要在合同中说明。

2、物业交验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如果通过中介租的房,交接时中介公司会提供一张物业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且注明损坏程度。而如果是自己租房,需要记录水、电、气三表的具体数值、内部电器的使用情况、业主暂存物品的状况等,并作为合同附件一一说明。

3、更换门锁:房屋交接完后尽快更换锁芯,正式入住后,如果碰到设施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等情况,应当第一时间找房东或中介。

合租要注意什么

1、明确房租:必须在入住前先商量好房租费用是多少,看是按房间算,还是按床位算,这样交房租的时候,不会出现问题。

2、明确卫生水电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也要事先要商量好,如果是每个屋都有电表、水表也就无所谓,如果无,则要讲好怎样缴纳。

3、公共卫生的维护:住在一起,就会有公用区域的卫生。例如,厨房、阳台等地方,到底要如何保持卫生、如何分工打扫最好提前商量,这虽是小事,可却是矛盾容易产生处。

4、合同:合租也要有合同,不管是与房东签合同,还是与合租人签合同,都必须有一纸之约,以免出事后,找不到责任方。

房屋租赁是日常生活最常见合同,但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今天我们就重点来聊聊与租房有关的法律知识。

史上最全房屋租赁法律知识!

1、租房需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如果口头约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的租赁期限则视为不成立,只能认为不定期租赁。因此租房最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租赁最长期限为二十年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3、房屋装饰装修的处理

《房屋租赁解释》根据房屋的装饰装修是否经出租人同意、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装饰装修是否形成附合,适用完全不同的处理规则: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无权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5)。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无权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房屋扩建的处理

《房屋租赁解释》在对待房屋扩建问题上同样依据房屋扩建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办理合法建设手续适用不同的规则: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2)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因此,承租人如需对房屋进行扩建,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合法建设手续,同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扩建费用由谁承担。

5、租金的诉讼时效

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其租金的诉讼时效是按每一个支付周期分别计算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因此,如果承租人未能在上述支付期限内支付租金,出租人应当及时催告或者提起诉讼,以免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6、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与限制

优先购买权纠纷一直是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房屋租赁解释》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作了进一步限制,明确下列情形承租人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房屋:

1).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如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如何寻求救济?《房屋租赁解释》明确规定,承租人不能以此为由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事实上,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与否,与承租人能否优先购买房屋无关。即使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要第三人并非善意购买出租房屋或者尚未变更登记至第三人名下,承租人均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房屋。否则, 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损失。

简单来说,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与维权,首先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事。合同约定不明或合同违法与合同无效时,则需要按法律、法规、传统惯例、公平原则以及大众认可的公序良俗来推定与评判是非与责任后果。为了避免纠纷,建议租赁双方订立详细的租房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责任编辑: liangchun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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